蛋糕是如今各种庆祝场合必不可少的东西,特别是一些卡通蛋糕,受到小朋友们的偏爱。汽车超人、爱莎公主、小猪佩奇、海底小纵队等等。只有你想不到,没有蛋糕店、烘焙店做不出来的。殊不知,这样的卡通蛋糕可能侵权了。今天(1月15日),记者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市有四家蛋糕店被卡通人物版权方告上了法庭。
据统计,近两年南通中院受理涉及《海底小纵队》的著作权侵权案共计63件,其中涉及在蛋糕上使用“海底小纵队”卡通形象案件4件。
《海底小纵队》是一部英国系列动画片,讲述了八个可爱小动物组成的海底探险小队的故事。一经播出,深受小朋友的喜爱。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经授权获得了上述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相关著作财产权。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助理杨志远介绍:“他通过委托代理人公证取证的方式,发现了南通几个糕点店在做糕点的时候使用了《海底小纵队》的卡通形象,就起诉到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目前法院类似的案件处理了四起,基本上都已经达成调解了,每个案子调解结案的标的大概在8000元。”
通常情况下,蛋糕店主认为,卡通作品玩偶购买后只是作为赠品赠予顾客,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其实,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作品很容易构成侵权。
在调解过程中,有店家抗辩说自己购买的是正品,为什么还会构成侵权呢?杨志远介绍:“合法购买不意味着可以无节制使用,在类似的案件审理过程中,不少当事人抗辩,他通过电商平台或者实体玩具店购买的卡通玩具,使用不受限制。应该指出来的是,你买这些玩具并不是为了自我欣赏,并非是为了自用,而是二次商业使用,在法庭上你除了提供相应的进货渠道,购买的是否正品,而且即使是正品,二次商业使用也要得到相关权益人的许可;第二就是各个经营者,务必要清理自己店里类似的卡通形象作品。”
此外,由于经营者无法确认所使用卡通玩具是否符合国家要求的食品安全标准,法院不建议在蛋糕等食品上使用。除此之外,南通一些家纺企业,也使用卡通图片制作家纺,在电商平台上销售,这样也是存在很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