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3号)。
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3号)
抽样单编号:XC59;食品名称:蜂巢蛋糕;抽样日期:2021年4月19日;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王丽;被抽样单位地址:临海市桃渚镇三角路42号。
抽样单编号:XC60;食品名称:千层蛋糕;抽样日期:2021年4月19日;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王丽;被抽样单位地址:临海市桃渚镇三角路42号。
1.调查处理情况:2021年5月19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F210447)、《检验报告》(F210448)并告知其享有复检权利。同时责令对该批蜂巢蛋糕、千层蛋糕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当事人于2021年4月19日自己制作了19个蜂巢蛋糕和12个千层蛋糕放置在经营场所对外销售,截至2021年5月19执法人员送达上述2份《检验报告》时止,已全部销售出去。由于销售对象不确定,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制作、销售的蜂巢蛋糕、千层蛋糕中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经调查系从原料蜂蜜龙眼味果味饮料浓浆中带入。我局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不予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制作、销售的蜂巢蛋糕、千层蛋糕中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经调查系从原料蜂蜜龙眼味果味饮料浓浆中带入。我局要求当事人在制作、销售的蜂巢蛋糕、千层蛋糕时,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方法。